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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經營行為和競爭秩序,查處旅遊市場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發佈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虛假宣傳行為和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對獲許在本市開展直銷經營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服務網點進行監督管理,規范直銷產品的宣傳和直銷員的招募、培訓


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市廣告監管工作的部署開展;制定廣告管理的具體措施,實施廣告執法和檢查監督工作


對全市戶外廣告及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發佈的廣告進行發佈登記,督促和檢查廣告經營單位落實廣告經營管理制度


組織管理對象參加廣告法律法規培訓,開展廣告法制宣傳;組織廣告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提高廣告從業人員業務素養


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和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體系建設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負責擬訂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方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


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對經紀人、拍賣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全市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


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實施市場監測、預警,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組織、指導全市工商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工商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及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擬訂規范網絡商品交易、有關服務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服務、網絡廣告等經營行為;查處利用網絡違法經營、虛假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案件;配合查處網絡傳銷行為。組織建設網絡經營主體信用監管體系和網上交易行為監測體系。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承擔其他網絡經濟主體的準入、監管、服務等工作。


查處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但沒有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行為


旅遊市場旅遊景區、海鮮排檔、水果攤點、旅遊購物店等存在的商業賄賂、商標侵權、無照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八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中或者在處理舉報、投訴時,發現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並移交有關部門查處。

第一百零四條 旅遊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予或者收受賄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並由旅遊主管部門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查處旅遊市場黑社、黑導、黑景點;旅行社、導遊擅自改變行程;導遊服務態度差等旅遊違規、違法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八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旅遊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旅遊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產品質量監督、交通等執法部門對相關旅遊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有權對下列事項實施監督檢查:

(一)經營旅行社業務以及從事導遊、領隊服務是否取得經營、執業許可;

(二)旅行社的經營行為;

(三)導遊和領隊等旅遊從業人員的服務行為;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由旅遊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負責查處破壞旅遊市場秩序的強買強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經營、詐騙、強迫交易、商業賄賂等構成犯罪的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一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傢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對傳銷組織和參與傳銷活動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協調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傳銷活動,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宣傳,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工作的檢查和情況匯集上報。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查處傳銷行為。


根據舉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聯合行動。在河西路抓獲兩名傳銷嫌疑人,獲取167人的傳銷組織架構圖及參與傳銷活動41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此案達到刑事追究標準,該案由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辦理。


查處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訴標準的傳銷行為;使用瞭故意傷害、搶劫、非法拘禁、詐騙等犯罪手段的傳銷行為;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所在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傳銷行為。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宣傳活動。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查處傳銷行為。


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綜治考評中,建立健全打擊整治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置因傳銷活動引發的群體事件。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查處傳銷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查處傳銷工作的協調機制,對查處傳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 商務、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電信、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 商務、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電信、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對獲許在本轄區內開展直銷經營的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的直銷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直銷產品宣傳和直銷員招募、培訓,查處違法直銷案件。


《直銷管理條例》(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


根據《條例》及有關規定對直銷企業在本轄區內設立的服務網點進行核查,並出具核查函。


《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第20號,自2006年10月20日起實施)

第六條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服務網點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條例》及有關規定對直銷企業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已設立的服務網點進行核查,並將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核查結果一次性報商務部備案。


《藥品廣告審查辦法》(2007年3月13日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7號公佈)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是藥品廣告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藥品廣告的審查工作。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藥品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


某電視臺發佈藥品廣告,廣告內容利用患者的形象或名義做證明;含有“服用一周期原來口眼歪斜,現在五官端正。服用兩周期原來說話不清楚,現在吐字清晰。服用三周期原來神志不清,現在認識人瞭。原來走路畫圈、拄拐杖的,現在扔掉瞭拐杖腿腳利索瞭;”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市食藥監局監測到該違法廣告後,將違法廣告派發到移送市工商局,由工商部門進行處理。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2006年1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決定修改,現予公佈,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並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某治療中心在某電視臺發佈違法醫療廣告。廣告中以專訪形式邀請鼻咽炎專科何主任,大量內容介紹該院引進的診療方法和技術對患者治療有保證,並在節目中出現咨詢熱線電話,卻沒有標註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及《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市工商局依法責令停止發佈該廣告,並予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佈,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農藥廣告審查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的指導下,對農藥廣告進行審查。


某農藥廣告中宣稱該產品“無毒、無害、無殘留“並利用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廣告法》對廣告主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佈,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廣告管理相關工作。《獸藥廣告審查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農牧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農牧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的指導下,對獸藥廣告進行審查。


在廣告監測中發現某獸藥廣告,出現瞭“使用安全可靠,無毒副作用”以及使用用戶、獸醫名義作證明內容。這些內容是《獸藥廣告審查標準》中明令禁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廣告主進行處罰。




制定打擊商標侵權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商標侵權案件查處、移送機制,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馳名商標和特殊標志、官方標志,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號)

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一條: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十二條第三款: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

第六十七條: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

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特殊標志管理條例》(1996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2號)

第十七條:特殊標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發現特殊標志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被侵害時,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特殊標志侵權案件投訴的,應當依特殊標志所有人的請求,就侵權的民事賠償主持調解;調解不成的,特殊標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2004年10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2號)

第十一條第二款:

利用世界博覽會標志進行詐騙等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4〕4號)

第四條: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侵害商標權行為過程中,當事人就相關商標提起商標權權屬或者侵害商標專用權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2〕32號)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同一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已經給予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1. 2014年5月22日,工商部門對某貨車上載有的印有“牛欄山”字樣的白酒進行檢查,發現該白酒外包裝工藝粗糙,標識模糊。經請“牛欄山”商標權所有人現場鑒定,認定上訴白酒為假冒“牛欄山”馳名商標的白酒。隨後,執法人員對該貨車上共1597箱白酒(價值約19萬元)采取瞭行政強制扣押措施。由於該案案值較大,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以上的”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規定,6月20日,工商部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


偵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民眾投訴或舉報、自行發現、公安部督辦等渠道獲得的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等案件。


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刑事案件進行移送,監督公安機及時立案查處,及時批捕、起訴侵犯商標專用權刑事案件,及時查辦侵權假冒領域的職務犯罪。


在規定的審限內辦結商標侵權刑事案件,發佈關於辦理商標侵權刑事案件指導性司法文書和典型案例,對新類型商標侵權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調研


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食藥監局、市工信局、三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文體局、市林業局


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商標侵權案件


負責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市工商局在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中,查處的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移交市質監局處理。


負責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市質監局在生產領域依法開展質量監督檢查,查處質量違法行為,並依法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實施生產環節質量監督管理中,查處的屬於取締經營資格、吊銷工商執照等問題,移交市工商局處理。市工商局積極配合開展抽檢、抽查等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監督檢查對象

依法行使屬地管理事項職權即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本制度所稱的行政執法活動,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調解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執法活動。

2.監督檢查內容

對行使屬地管理事項職權即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1)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

(2)規范性文件的制定;

(3)重大行政決策;

(4)重大執法決定;

(5)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

(6)行政處罰行為;

(7)行政許可行為;

(8)行政強制行為;

(9)行政賠償行為;

(10)不履行法定職責行為;

(11)行政執法公示行為;

(12)其他需要監督的事項。

3、監督檢查方式

(1)實行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報告制度;

(2)實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

(3)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

(4)實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5)實行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制度;

(6)實行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制度;

(7)實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制度;

(8)實行行政賠償制度;

(9)實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10)實行專項執法檢查制度;

(11)實行法治建設評價制度;

(12)實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

(13)實行執法監督函告制度;

(14)實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4、監督檢查措施

各執法單位(包括直屬局、工商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工商局可以責令其糾正或者撤銷。

(1)行政執法主體不合法的;

(2)行政執法程序違法或者不當的;

(3)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不當的;

(4)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5)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6)其他應當糾正的違法行為。

建議糾正或者撤銷前款所列情形,應當制作《行政執法糾正建議書》。接到《行政執法糾正建議書》的單位,應當在10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經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部門。

5、監督檢查程序

(1)根據上級機關部署或者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本市轄區域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2)執行行政監督檢查的部門有權調閱有關行政執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實施現場檢查。受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協助和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隱瞞、阻撓或者拒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3)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後,執行監督檢查的部門應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通報受查單位檢查糾正,受查單位應當報告檢查糾正情況。

(4)根據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訴、檢舉、控告或者根據人大、政協、司法機關等部門的建議,對有關行使行政執法行為組織調查。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有關申訴、檢舉、控告、建議單位或者個人。

6、監督檢查處理

檢查結束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部門要及時寫出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實事求是地分析當前行政執法的狀況。對行政執法工作成績顯著的,要及時通報表彰;對問題嚴重的或屬於行政執法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嚴肅批評,提出改進措施,並將通報備案;對有違紀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反饋。

(二)泡芙成型機企業公示信息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企業公示信息

2、監督檢查內容

(1)企業登記、備案信息;

(2)企業年度報告;

(3)《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其它公示信息。

3、監督檢查方式

(1)每年年度報告公示結束後,按照省局部署,對企業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開展一次不定向抽查工作;

(2)按照省局隨機搖號抽取的企業確定檢查名單,對其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公示的信息進行監督檢查;

(3)每年年中和年末采用“雙隨機”方式開展企業年報和即時信息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4、監督檢查措施

將檢查結果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公示。

5、監督檢查程序

抽查企業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絡監測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審計、驗資、咨詢等相關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對被抽查企業實施實地核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檢查人員應當填寫實地核查記錄表,如實記錄核查情況,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企業蓋章確認。無法取得簽字或者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註明原因,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

企業應當主動配合監督檢查,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並根據檢查需要提供相關材料。

6、監督檢查處理

經檢查未發現企業存在不符合規定情形的,應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該企業的公示信息中。

在檢查中發現企業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企業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三)廣告監管

為瞭規范廣告活動,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廣告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制定監管制度:

1、監督檢查對象

廣告主、廣告設計單位、廣告發佈單位

2、監督檢查內容

廣告內容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的規定,主要檢查下列事項:

(1)廣告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2)廣告內容是否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3)其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事項。

3、監督檢查方式

(1)屬地監督管理:由市局商廣科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對所轄區域內廣告對象和廣告內容進行監督管理。

(2)開展執法檢查:根據國傢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和職能部門移交、群眾舉報涉嫌廣告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4、監督檢查措施

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廣告監測工作對媒體實施全覆蓋監測;開展行政約談,加強行政指導;運用監測成果進行廣告信用評價。

5、監督檢查程序

(1)市局商廣科制定廣告監管工作方案和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組織實施落實;

(2)各直屬局、各工商所負責人依法指定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3)監督檢查人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依法按照辦案程序執行。

6、監督檢查處理

(1)發現涉嫌違法廣告,應當依法立案查處;

(2)經認定廣告違法,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廣告主停止發佈、公開更正,並處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並依法公示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佈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3)廣告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 商標代理企業和商標印制企業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在三亞市工商部門登記成立,經營事項中涉及商標代理或商標印制的企業。

2、監督檢查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傢工商總局《商標代理管理辦法》、國傢工商總局《商標印制管理辦法》開展商標代理或商標印制經營行為監督管理。

(1)在法定范圍內開展商標代理行為情況;

(2)在法定范圍內開展商標印制行為。

3、監督檢查方式

商標代理企業和商標印制企業自查,監管機構抽查。

4、監督檢查措施

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根據舉報檢查等。

5、監督檢查程序

(1)根據專項檢查要求或舉報內容,向直屬局、工商所下達檢查通知;

(2)直屬局、工商所組織檢查或調查;

(3)及時向被檢企業通報存在問題,要求糾正,指導整改。

6、監督檢查處理

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直屬局、工商所根據市局的工作部署或依法自行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報送市局商廣科。

(五)直銷經營活動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獲許在本市開展直銷經營的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分支機構、服務網點。

2、監督檢查內容

依據《直銷管理條例》、《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開展直銷經營活動監督管理。

(1)直銷產品宣傳等推介活動情況;

(2)直銷員招募、培訓情況;

(3)直銷區域、直銷產品、計酬制度規范情況

3、監督檢查方式

直銷企業自查,監管機構抽查。

4、監督鳳梨酥成型機檢查措施

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根據舉報檢查,產品推介和直銷員培訓活動報備。

5、監督檢查程序

(1)根據專項檢查要求,或舉報內容,向屬地監管機構下達檢查通知;

(2)屬地監管機構組織檢查或調查;

(3)及時向被檢企業通報存在問題,要求糾正,指導整改。

6、監督檢查處理

(1)屬地監管機構,對有違法違規需立案查處的,報市級監管機構後,實施行政處罰。

(2)屬地監管機構,將被立案查處的直銷違法違規市場主體,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錄入直銷監管信息系統。

(六)對網絡商品交易的監管

1、監督檢查對象

監督檢查對象包括:通過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主體;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宣傳推廣、信用評價、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制作等營利性服務的經營主體。

2、監督檢查內容

對網絡經營主體的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1)進行網絡經營主體核查;

(2)對網絡經營行為檢查;

(3)對網絡廣告進行檢查;

(4)統一確認、制作和發放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

(5)指導和督促網站和第三方交易平臺落實管理責任和義務;

(6)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3、監督檢查方式

(1)建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2)根據信用檔案的記錄,對網絡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3)調查處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違法行為。

(4)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協助處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中的消費者投訴。

4、監督檢查措施

(1)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其涉嫌從事違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相關情況;

(2)查閱、復制當事人的交易數據、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相關數據資料;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查封、扣押用於從事違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商品、工具、設備等物品,查封用於從事違法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經營場所;

(4)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技術監測記錄資料,可以作為對違法的網絡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電子數據證據。

(5)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監督檢查程序

(1)經營主體核查程序:①根據省工商局轉辦的網絡經營主體核查任務,對網絡經營主體進行核查,並按照信息比對結果,分別做出“核查通過”、“待核查”、“核查不通過”等三種結論。

②發現網絡經營主體的網站信息發生變化的,按照變更流程及時更新數據庫信息;發現網絡經營主體經營新網站的,按照補充信息流程及時補充錄入;發現新的網絡經營主體,按照新主體錄入流程及時核對錄入;發現網站(網頁)已關閉或停止使用的,按照註銷流程及時辦理註銷手續。

(2)網絡經營行為、網絡廣告檢查程序:①對本轄區網絡交易平臺、網絡交易網站、專業廣告網站、發佈商務信息較多的綜合性信息網站以及各類專業性網站的網絡經營活動進行日常檢查和監管。

②根據本地網絡經營的特點和行業特色,設定具有地方特色的關鍵詞,制定檢查任務,利用搜索引擎,按關鍵詞進行定期搜索檢查,對搜索結果進行逐條核查。

③網絡檢查工作結束後,如實、全面地記錄有關情況,包括是否安裝使用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是否存在違法違章行為以及處理措施等,隨時更新完善網絡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必要時應截取有關頁面制作成圖片文件作為證據留存。

④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章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網絡經營主體相應做出警告、告誡、責令限期改正等處置措施,並限期跟蹤回訪檢查,確保監管規范到位。需要立案查處的,做好相關證據的采集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立案查處。

(3)辦理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工作程序:網絡經營主體可通過“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網站進行網上辦理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申請,或者直接到我局網監局現場辦理。

我局網監局監管人員依法審核網絡經營主體資格、審核網站權屬信息、核對聯系人的相關信息,確認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是否暢通。

經核對主體資格、網站權屬和聯系人信息無誤,主體資格與網站權屬信息一致的,予以審核通過,由系統自動發佈公告,並通過電子郵箱發送審核通過告知書;經核對主體資格、網站權屬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審核不予通過,由系統自動發佈公告,並通過電子郵箱發送不予辦理通知書;經核對主體資格與網站信息相符,網站權屬信息與主體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其他需要補充和整改的情形的,暫時不予辦理,通知申請人到網監局,當面說明不予辦理的原因,並送達整改通知書,限期90天內整改完畢,明確網站權屬無異議後,重新申請。

(4)指導和督促網站和第三方交易平臺落實管理責任和義務工作程序: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總局《關於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關於加強境內網絡交易網站監管工作協作積極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強對網站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監督指導,督促其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

對不依法履行責任義務的網站和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約談指導、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6、監督檢查處理

(1)在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中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違法網站繼續從事違法活動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將情況向省工商局匯報,由省工商局提請網站許可或者備案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暫時屏蔽或者停止該違法網站接入服務。

(2)對網站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後,需要關閉該違法網站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將情況向省工商局匯報,由省工商局提請網站許可或者備案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關閉該違法網站。

(3)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中發現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

(4)對網絡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予以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處罰措施。

(七)流通領域商品(食品除外)質量監督檢查管理

1、監督檢查對象

流通領域商品(食品除外)的經營者

2、監督檢查內容

流通領域商品(食品除外)質量監督管理

3、監督檢查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檢驗

4、監督檢查措施

對認定為銷售不合格商品的違法行為,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查處和處理。

5、監督檢查程序

(1)制訂抽檢實施方案。抽檢實施方案應當包括抽檢的商品品種、承檢機構、抽樣地點、樣品數量、抽檢程序、檢驗標準、檢驗項目、判定原則、檢驗結果通知、復檢安排、費用預算等。

(2)實施抽檢。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被抽檢的經營者出示行政執法證和抽檢通知書。抽檢所需檢驗用樣品,按經營者進貨價格購買。檢驗不進行破壞性測試且對樣品質量不造成實質影響的,檢驗用樣品可以由經營者無償提供。抽檢所需備份樣品由經營者無償提供。

(3)初檢結果及告知。承檢機構應依法開展檢驗工作,應及時將檢驗結果報送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並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定。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初檢結果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被抽樣的經營者。檢驗不合格的,應當通知樣品標稱的生產者並責令被抽檢的經營者限期改正。

(4)復檢申請及復檢實施。被抽樣的經營者或者樣品標稱生產者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果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到復檢申請後,應當及時確定具備法定資質的復檢機構,並書面通知復檢申請人和承檢機構。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檢結果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復檢申請人。

月餅成型機6、監督檢查處理

對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實施抽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抽檢結果。責令被抽樣的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退貨;責令轄區內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同一商標的同一規格型號的商品並下架退市;依法對銷售抽檢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進行查處;將抽檢結果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八)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

為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根據監管職責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對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和個體商戶。

2、監督檢查內容:

監督檢查企業和個體商戶在國傢法律、法規和規章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法律的剛性約束加強企業和個體商戶在經營中的守法意識和守信的自覺性。監督管理、查處市場不正當競爭、壟斷、商業賄賂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規范各類經濟合同,制定、推行各類經濟合同示范文體,查處合同欺詐、各類合同違法行為,規范、引導市場主體誠實守信經營;實施、指導全省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實施、指導全省拍賣企業拍賣行為監督管理。

3、監督檢查方式:

(1)由工商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商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的監督檢查。

(2)根據不同時期市場出現的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市場專項整頓;

4、監督檢查措施:

(1)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工作責任。要求各單位根據當前市場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作全面梳理,建立問題清單,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制定本單位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任務、逐項分解、責任到人,並明確工作完成時限。

(2)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監管效能。充分利用現有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及時發現、查處企業失信違法違規行為。對失信者,將其行政處罰信息通過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

(3)在監管上實行隨機抽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把問題消除在萌芽之中。

5、監督檢查程序:

(1)工商所制定轄區檢查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本轄區的企業和個體商戶的監督檢查。

(2)工商所負責人必須安排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6、監督檢查處理:

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按辦案程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立案查處。對構成犯罪行為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規范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通知》(瓊府辦〔2009〕3號)要求,為促進行政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為,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制定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

1、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檢查對象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單位及工作人員。

2、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主要內容

法定處罰依據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根據違法行為情節和危害結果的輕重,可分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沒有減輕、從輕、從重情節的,應當對其予以一般處罰。

(1)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①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②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③違法行為2年內未被發現的,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①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②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③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④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⑤主動反映並糾正自己的違法行為,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⑥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3)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①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違法行為的;

②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或者尚未產生社會危害後果的;

③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的;

④因殘疾或者下崗失業等原因,生活確實困難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4)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重行政處罰:

①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或者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的;

②有悖於黨和國傢方針、政策規定的階段性工作重點的違法行為的;

③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的;

④坑農害農等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的;

⑤拒不配合調查、阻撓調查或者提交假證據的;

⑥當事人曾在二年內因相同或者類似違法行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的。

3、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檢查方式

通過執法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並依托工商業務信息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從多環節、多方面、多角度進行監督。在案件核審、案件評查、行政復議、信訪及其他執法監督程序中加強對自由裁量部分的審查力度。

4、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檢查措施

在省局公佈的標準規范內,結合三亞本地實際,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具體標準,並組織實施。

5、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檢查程序

按照《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從多環節、多方面、多角度對處罰裁量權進行監督。

(1)自查程序。在案件核審、案件評查、信訪及其他執法監督程序中,加強對自由裁量部分的審查力度,確保在行使處罰裁量權時,做到公平公正、過罰相當原則。

(2)抽查程序。在每年2次執法檢查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對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執法單位在執法辦案中是否符合基準規范進行檢查。

6、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監督檢查處理

在案件核審和執法檢查中,對於不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於在自由裁量中存在過錯、濫用自由裁量權行為的,按照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公共服務事項登記表


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開展消費教育引導活動,提供消費者現場咨詢,接受消費投訴舉報。


充分利用電視臺、報社等媒體,開辟消費維權專欄,宣傳法律法規、播報典型案例、追蹤維權行動,並定期發佈消費警示、消費建議,宣傳健康知識,正確引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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